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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价飞飙,积累新一轮泡沫?

2014-11-18

 北京中银律师事务所律师董正伟、柏平亮、陈东、吴玉莲等人向六部委发出建议书,建议依法查处房地产虚假交易、价格欺诈、骗贷等误导消费者,危害金融安全行为。

         在他们上书的同时,北京等大城市的房价正以小时计飞飙。是经济复苏的信号,还是又一轮泡沫的积累?

         房价涨疯了

         涨价!涨价!

2007年房价涨势余波未了,新一轮涨价已蠢蠢欲动。

在北京,每天都在攀升的房价,牵动着潜在购房者的神经。一种不买会越等越贵的恐慌在消费者心中漫延。

北京南四环附近的某楼盘,去年年底标价为8000-9000元,现在已涨到13000-15000元,涨幅近5000元!

到处是抢购、售磬的景象,在一些楼盘预售点,仅排号费就炒到了600元/张。

房价飙升的同时,地价也没闲着。北京土地整理储备中心的信息显示,近期地价一改往日波澜不惊的状况,大有“地王”重出江湖之势。位于奥运村附近的某地块,经过18轮竞价,以10.22亿元成交,比起拍价高出约2亿元。一些成交的地块,仅楼面地价就已超过7000元/平方米。

在北京的售楼处,流行着一种说法,定价低先出手的售楼商会被同行耻笑,而定价高奇货可居则被视为风向。

投资商也坐不住了,包括长实集团李嘉诚在内的投资巨头都高调宣布进军内地房产市场。

SOHO中国董事长潘石屹在与网友交流时表示,在市场恢复过程中,土地市场中开发商拼命去拿地,出现了比2007年更疯狂的泡沫。

一边是热火朝天的房地产盛世景象,一边是消费者捉襟见肘的购买能力。据了解,目前北京的可售房屋是15万套,实际签约量却十分可怜。房价究竟怎么了?

城市房价的异动引起了监管层的关注,日前,中国银监会下发紧急通知,要求确保信贷资金进入实体经济,防止违规流入资本市场、房地产等领域。

谁在炒高房价?

从今年2月起,董正伟和公益律师们就开始关注北京房价的异动情况。

在写给六部委的建议书中,他们分析了其幕后推手的种种方法:

开发商和商业银行串通一气违规发放房贷、制造房地产交易虚假繁荣。

一些开发商把央行出台的第一套房贷优惠政策,用到了第二套甚至第三套房身上。银行和开发商想尽一切办法为炒房者创造房贷利率优惠政策,促成一人购买多套商品房进行投资炒卖。此前有媒体报道,一人按揭35套住房的过程,创下房贷利率折扣的记录。

据《新闻晚报》报道,北京多个楼盘的退房率高达20%,个别高档楼盘退房率竟为100%。而据《人民日报》海外版披露,北京一些老人被开发商组织到售楼中心“签约”,一天管吃喝还净挣50元。他们只需要到房展会上上演“订房”,前台签单,后台拿钱走人,制造排队买房的假象。

退房率居高不下,无外乎两种情况:一种情况是,开发商为了营造热销假象,自己导演的“自买自退”的把戏;另一种情况是,开发商制造假按揭骗取银行贷款。

中国社科院研究员曹建海说,“目前的刚性需求本来数量就比较低,随着房价的上涨需求会明显萎缩。现在可以说是投资客、开发商和银行三者之间相互勾结,自斟自演、自卖、自唱、自买自卖,我认为目前就是这样的一个局面。这样的局面显然是不能维持的。我觉得目前的商品房销售数据里面,应该至少有一半是造假的。”

律师团指出,目前不乏一些受利益集团左右的专家和媒体为开发商制造的虚假房地产交易假象摇旗呐喊,推波助澜,制造种种幻象。

谁来监管房地产行业

光环背后,泡沫早已乍现。

业内人士指出,房价持续攀升的同时,房屋租金却持续低迷。目前的房价已经接近历史最高点,而租金却比最高少3成左右,房价和租金的背离情况越来越严重。楼市泡沫正在积聚。

为何业内人士都能感受到的泡沫危险一天天在放大?除了泛滥的信贷,律师团认为,监管乏力也是泡沫越来越大的原因。

建议书指出,“假按揭虚假交易、雇人排队买房、开发商自买自卖、为炒房者提供违规交易便利等违法行为被媒体频频揭露。然而我们的房地产市场监管部门、价格管理部门、合同监管部门、金融管理部门却对此熟视无睹,放任房地产市场价格欺诈、合同欺诈、虚假宣传、虚假交易、金融欺诈等违法违规行为存在。”“《房地产管理法》中竟然没有惩治开发商操控市场虚假宣传、虚假交易、价格欺诈、骗贷等违法经营的法律规定。”董正伟说。

而《价格法》、《合同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广告法》、《商业银行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对价格欺诈、合同欺诈、虚假宣传、虚假交易、骗贷等违法经营行为有着明确的法律责任追究制度。

律师团建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工商总局、人民银行、银监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土资源部等房地产管理部门应当行动起来,对眼下房地产市场的价格欺诈、合同欺诈、虚假宣传和交易、假按揭或者骗贷行为开展执法活动,规范房地产交易秩序、保护消费者权益、防范金融风险。

严控不能打压房价?

在具体实施上,他们建议:

国家发展改革委应当在全国范围开展对房地产交易中虚假交易、价格欺诈行为和签订虚假交易合同哄抬房价牟取暴利行为开展价格执法活动;没收涉案企业的违法所得并依法处以5倍的罚款;

工商总局应当在全国范围开展对房地产经营者虚假广告宣传、合同欺诈、误导购房者交易行为开展规范市场交易秩序执法活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5倍罚款;

人民银行和银监会应当在全国范围开展对商业银行、开发商等伪造虚假交易合同、房贷证明材料骗贷行为开展执法检查、追回违规发放的贷款、依法惩戒相关工作人员等。商业银行工作人员玩忽职守造成重大房地产骗贷案件、或者违规发放房地产信贷资金数额特别巨大的,依据《商业银行法》第86条规定追究其刑事责任;

国土资源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应当在全国范围开展配合相关执法机构的执法活动,开展一次系统的房地产市场规范交易行为,对其中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房地产企业取消其市场准入资格。

此外,国家还应积极推动《住宅法》立法,保障公民住房权益。

然而,也有业内人士指出,仅仅靠严格执法,并不能严控房地产泡沫。随着下半年经济回暖,房地产业也渐次复苏。在金融上,国家并没有刻意抑制房价,加之国际热钱的流入,房价泡沫可能并未走到崩裂的临界点。更重要的是,一些地方对土地财政的过度依赖,可能会借刺激经济之机,让房价、地价走向相互促进的螺旋攀升。